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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最新!康弘药业: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

时间:2023-05-29 19:31:54    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773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康弘药业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8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


(相关资料图)

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

司”)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二○二

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
○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,二○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现有

总股本919,463,954.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

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。

   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

则一致;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;本次

实施的分配方案的原则为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;本次实施分配

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。

   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自主行权期间,激励对象

将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(2023年6月5日)前暂停自主行权。

   二、权益分派方案

  本 公 司 2022 年 年 度 权 益 分 派 方 案 为 : 以 公 司 现 有 总 股 本

(含税;扣税后,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

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.350000元;

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

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

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

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

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%征收,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

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,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

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1个月(含1个月)以内,每10股补缴

税款0.300000元;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(含1年)的,每10股补缴税

款0.150000元;持股超过1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】

  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
  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3年6月5日,除权除息日为:2023

年6月6日。

  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
  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

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

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
  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
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

入其资金账户。

  序号 股东账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年5月30日至登记日:

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

司自行承担。

  六、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

  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期权自主行权期间,激励对象

将在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(2023年6月5日)前暂停自主行权。

  根据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有关规定:若在行

权前公司有派息、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、派送股票红利、股份拆细、配

股或缩股等事项,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。公司将

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,根据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

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,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

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。

  七、有关咨询办法

  咨询机构:公司董事会办公室

咨询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

咨询联系人:钟建军

咨询电话:028-87502055

传真电话:028-87513956

八、备查文件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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